我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开缴 每人缴费180元 月底截止
发布时间:2017-11-08 09:18:20点击数:0
近日,从县医保中心获悉,我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启动,每人缴费180元,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。
参保对象是,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,主要包括农村居民、城镇非从业居民、各类全日制本科生、专科生、全日制研究生及职业高中、中专技校学生。
新参保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,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,一张一寸照片。原是城镇职工医保停保的,需要到社保中心开具停保证明,方可缴纳城乡居保医疗保险。
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,乡级卫生院(社区医疗机构)的起付标准为200元,报销比例为90%;县级的起付标准是400,报销比例是80%;市级医疗中,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,起付标准是600元,报销比例是80%,三级医疗起付标准是1000元,1000元到4000元之间报销53%,4000元以上是72%.